守护诗画浙江 我们有“大招”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浙江高院环资庭统筹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一场院长公开庭审、一次环境资源共享法庭宣传、一项公众开放日活动、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举办一次环境法治宣讲进校园等“五个一”宣传活动。浙江法院的干警们纷纷放出“大招”,用行动守护诗画浙江。
“6·5世界环境日”前夕,浙江法院隆重推出“我是院长 现在开庭”系列直播活动。身穿法袍的院长“主播”们精选典型案例、公开庭审直播以案说法。其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开庭审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环境资源兼职技术调查官首次出庭参与审理;宁波海事法院院长唐学兵开庭审理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江某海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一案,对海洋生态修复费用进行了合理认定;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前开庭审理全国首例违法使用“COD去除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案,被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庆开庭审理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诉黄岩某金属制品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案,彰显了“环境有价 损害担责”的司法正义;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危辉星开庭审理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某军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对碳汇损失的赔偿及其数额的确定进行了有益探索。
环境资源案件具有高度复合性、系统性和专业技术性等特点,内容涉及林业、矿产、水利等诸多领域,多数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存在技术事实查明难、鉴定周期长、鉴定费用高、生态环境修复难度大、替代性修复无法标本兼治、修复执行监督缺位等问题。基于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建立环境资源技术调查官制度。
2022年6月1日,杭州中院举行首批环境资源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受聘的各位专家均为各自领域的学科精英,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受聘成为兼职技术调查官后,他们将就相关专业的技术问题为法官判案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第51个“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为切实发挥司法裁判教育引导功能,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浙江高院发布全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方面。其中,周某荣等28人污染环境案的判决斩断了长三角地区地下精馏残渣非法处置链条;青田县人民检察院诉马某等11人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系我省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惩罚性赔偿的案件。这些案例,既体现了浙江法院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全方位保护,也充分展示了浙江法院“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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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拥有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辖区内还有3个省级自然保护地和3个市级自然保护地。
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临安自然保护地的环境资源保护,助推临安生态文明建设,临安法院和天目山管理局在2017年设立天目山保护区巡回法庭的基础上,设立自然保护地“共享法庭”(天目山服务站)。
临安法院本次先行设立自然保护地“共享法庭”(天目山服务站)和天目山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后续将在其他自然保护地继续开展“共享法庭”和司法保护基地建设,将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在自然保护地环境资源保护中的司法保障作用。两个平台紧扣“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着力发挥好规范执法、会商研讨、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综合治理等五大功能作用,努力推动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立体化治理。
位于宁海县前童镇柘湖杨村白溪南侧的河滩湿地面朝“一江春水穿城过”的白溪,紧邻“家家有雕梁,户户有活水”的前童古镇,行走其间,可见白鹭嬉戏、水草摇曳,可闻江水拍岸、水鸟鸣啼。但该片湿地出现部分地表裸露、植被破坏,生态功能受到一定影响。
为促进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唤醒“沉睡”的旅游资源,法检工作人员在前童镇政府、柘湖杨村干部的陪同下现场勘察了该片河滩湿地。各方经商议决定探索实施恢复性司法与盘活村集体资源相结合的湿地保护、开发工作。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海县人民法院、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与前童镇政府、柘湖杨村在白溪河滩共建生态修复基地,实现湿地部分区域补植复绿、恢复生态功能,并以此为契机推进湿地的开发利用,为镇村争取湿地开发项目、资金政策支持创造有力条件。
金华熊猫猪猪两头乌国际牧场处于风景秀丽的婺城区长山乡,该园育有世界级珍稀猪种“金华两头乌”,其珍稀程度不亚于国宝熊猫。与传统养殖方式不同,猪猪乐园牧场生产经营过程中将生态循环理念贯彻始终,养殖过程中实现了水、气、茶良性循环,5G智慧养殖场所几无异味,被喻为“八星级猪舍”,这是熊猫猪猪乐园独有的“生态优势”。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根据金华本地特色,结合牧场“农场+企业”经营模式对产业振兴、共同富裕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与熊猫猪猪两头乌国际牧场达成合作协议,并授予牧场作为该院“物种保护示范基地”和“青少年生态保护教育基地”。
“预备,3、2、1,跑!”一声落下,共富“浙里”美丽跑(台州站)活动正式拉开了序幕。这是玉环市人民法院联合台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共同举办的环保活动。此次活动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跑出幸福共富生活”为主题,在被誉为“大美湿地、候鸟天堂”的玉环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举行。百名环保志愿者身着紫色服装,以轻快的步伐感受“浙里”美景,为当日阴沉沉的天空增添了一抹亮色。一路上,大家欢声笑语,尽情挥洒汗水,穿过海上花田、经过鹭鸟繁殖区,尽情享受自然好风光。干警们不仅全力以赴、跑出法院风采,还组建环保志愿服务队,向来往游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新疆新和县是丽水对口的援疆县,而碳中和志愿者公益林就位于新疆新和县一风口处的丽水-新和友谊林区块。2021年,龙泉市委政法委、龙泉市人民法院、龙泉市人民检察院、龙泉市公安局、龙泉市司法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联合发起“我为新疆种棵树”跨省域“碳中和志愿者公益林”建设活动,在全省首创“碳中和+生态司法东西协作”绿色援疆模式,助力西北地区补植复绿。第一批捐赠资金86370元已投入使用,并完成建林护林400亩。曾经,这里寥落荒芜、风沙漫天,而现在放眼望去已是绿意充盈。这片碳中和志愿者公益林,已成为象征丽新两地美好友谊的绿色纽带。
“大自然是一个丰富多彩的物质世界,它为我们的艺术创造提供了天然的材料,我们也要好好爱护大自然。”在长田漾湿地公园的植物拓印活动室,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为来自爱山小学奥体校区的二十余名小朋友们讲述了湿地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随后,小朋友们在法院干警的指导下,化身小艺术家,兴奋地用小锤子轻轻敲打铺好的叶子和小花,利用湿地植物动手去制作属于自己的植物拓印创意,在互动中感受生物多样性,收获满满的小朋友们表示度过了一个有意义的儿童节。
平湖东南海域有个神秘的群岛,它是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里金毛狮王谢逊抢夺屠龙刀的地方,于2020年被规划为杭州湾首个省级海洋自然公园,它就是王盘山。王盘山群岛毗邻的王盘洋海域,是水生生物和鸟类的重要繁殖及栖息场所。该海域根据调查发现记录到保护区内鸟类36种,列入各种保护名录2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4种,浙江省重点保护鸟类2种,其地理条件、生态系统和生物资源独特。
5月27日上午,平湖市人民法院联合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海岛巡护活动。干警们乘船前往王盘山群岛,随着船只靠近海岛,可以看到盘旋低飞着数不清的海鸥,时而俯冲大海,时而高空展翅,时而驻足草木中,发出阵阵鸣叫声,场面相当壮观。登岛后,海边的草丛随处可见一枚枚海鸥蛋,到处是一派原生态的自然风光。干警们以徒步巡岛方式实地查看岛容岛貌、岛内植物覆盖情况、岛上监控设施、鸟类生存繁殖状态、并查看有无私装捕鸟设备,以实际行动保护鸟类栖息地,提高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世界。
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磐安县人民法院联合县资规局、县环保分局、县执法局开展的环境资源案件“执行清网”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行动前期,由磐安法院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磐安县近五年以来未执结的破坏环境资源行政处罚及行政非诉案件进行逐案梳理,根据“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清单台账。清网行动启动当日,成功执结非法驯养画眉鸟、滥伐林木及粉尘污染等3起涉环境资源违法案件,共执行到位五万元。
为筑牢河湖治理保护司法屏障,开化县人民法院在开化县河长制办公室设立法官工作室,建立“法官+河长”机制,形成法官一对一、一对多结对民间河长,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水活动,并邀请民间河长旁听庭审。河段法官和民间河长通过巡查河道、清理河道垃圾、劝阻非法垂钓行为,向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护河”的良好氛围。
河段法官还承担着对涉水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的重要任务。目前,已发出河段治理司法建议5份,反映的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和落实,形成河道水生态领域的“预防、发现、处置、审判、修复”的全链条闭环管控,确保多元治水措施落地显成效。开化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河道隐患排查及环境整治,送一江清水出源头。
舟山作为一座海洋城市,不仅有丰富的海洋渔业、港口、历史文化资源,更是山海共美的海洋生态示范区。但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仍然不容忽视,过度海洋捕捞、生物多样性保护缺失、海洋水质污染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此,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前往定海双桥中心小学,开展主题为“每一个人都是海洋的治愈力”海洋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官向同学们介绍海洋污染的成因及危害,展示玳瑁、鹦鹉螺、中华鲎等濒危海洋生物标本,并以讲解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的形式号召同学们从点滴小事做起,以我们每一个人的治愈力共同守护蔚蓝海洋。
2022年6月1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在龙湾区东篱下青创农场共同举办了2022年龙湾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提升暨第十二届“生态文化月”启动仪式。会议发布了2021年龙湾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介绍了龙湾区统筹开展蓝天保卫、碧水澄清、净土开拓专项行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连续8年稳步提升,连续两年夺得“五水共治”大禹鼎银鼎,创成全省首批全域“无废城市”,城乡生态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公众对龙湾区生态环境满意度也在持续提升,特别是“认知度”“满意度”两个单项指标去年增幅位于全市第一。
接下来,龙湾法院将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司法审查力度,驱动龙湾生态环境建设,为维护生态链、加快打造龙湾“一区五城”,贡献司法保障力量。
绍兴法院自觉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使命担当,推动枫桥经验在环资审判领域的实践创新,发布《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坚持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十条措施》,从建立风险研判机制、聚合基层解纷资源、健全多元解纷机制等十个方面落实落细,为打造“枫桥经验”的环境资源审判样板提供绍兴经验。绍兴法院六家环资共享法庭集中授牌,诸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纠纷调解工作室正式上线并聘请8名各领域专业人士担任环境资源纠纷特邀调解员。诸暨法院还与诸暨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诉讼衔接机制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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